出口货物航空运输的程序

发布时间:2023-01-07 点击:213
?1.承受发货人的委托,预订舱位。从发货人获得必要的出口单据;组织运输工具取货或由发货人送货到指定地址,与单证认真核对。
2.申报海关
(1)报关单据一般为:商业发票,装箱单,商检证,出口货品报关单,有的商品则需求动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证,出口外汇核销单,外销合同等。
(2)在海关验收完货品,在报关单上盖验收章后,缮制航空运单。
(3)将收货人供给的货品随行单据订在运单后边;如果是会集邮寄的货品,要制造会集邮寄清单,并将清单,一切分运单及随行单据装入一个信袋,订在运单后边。
(4)将制造好的运单标签贴在每一件货品上。如果是会集邮寄的货品,还必须有分运单标签。
(5)持缮制完的航空运单到海关报关放行。
(6)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运单与货品一齐交与航空公司,航空公司验收单货无误,在交接单上签字。
(7)会集邮寄的货品。需求电传告诉国外署理内容:航班号,运单号,品名,件数,毛重,收货人等。
3.口岸外运公司与内地公司出口运输作业的衔接:
(1)内地公司提早即将发运货品的品名,件数,毛重及时刻要求告诉口岸公司,并制造分运单,与其他单据一起寄出或与货同行交给口岸公司。
(2)内地公司将货品按照规定的时刻地址运至口岸。
(3)口岸公司设专人承接内地公司运交的货品。
(4)口岸公司负责向航空公司订舱;告诉内地公司航班号,运单号或总运单号,内地公司将航班号,运单号打在分运单上。将分运单交于发货人处理结汇。